陈杰:中国劳动者的总量与结构分布 发布日期:2022-05-04
中国劳动者的数量与结构分布
陈杰(上海交通大学)
2022.05.04
2022年五一节假期的第一天,偶然读到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黄宗智教授2013年在《开放时代》题为“重新认识中国劳动人民”的一篇文章,文章中提到:“今天(2010年),包含中产阶级的受到劳动法保护的正规经济只占总就业人员中的16.8%,而半工半农不受劳动法保护的非正规经济的劳动人民则占到83.2%,亟需我们去重新认识”。 (黄宗智,2013)读到这个结论深感震撼,随即在朋友圈转发。 后有不少朋友指出,党政机关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的就业者都不适用《劳动法》。这点提醒确实对。但我想黄宗智教授在这里主要是想强调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是否受到明确劳动相关法律的保护。如根据黄宗智教授在2021年的一篇文章中对正规经济和非正规经济的定义,“正规经济指的是城镇就业人员中具有劳动法律保护的劳动人员的工作状况…非正规经济则是相对正规经济而言的工人和工作条件,没有同样的工时限制,没有失业、退休、工伤等社会福利或保险。”(黄宗智,2021)这里需要介绍,“非正规经济”(informal economy)这个词最早是国际劳动组织(ILO)在1960时代提出,后来广为流传。当然,正规经济和非正规经济,如果用正规部门和非正规部门来指代,应该更好一些。因为党政机关、公共管理和大量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说经济部门稍有些不合适。 据黄宗智(2013)所讨论的2010年已经过去了10余年,当前中国劳动者到底有多少?劳动参与率到底有多高?中国劳动者的城乡分布是怎样的,产业分布是怎样的?中国劳动者中有多少比例是工作在劳动权益有明确法律保护的正规部门,有多少比例是工作在劳动权益受保护程度不够好的非正规部门?带着这些疑问,笔者整理了一下相关数据和稍作分析与评论,发出供各位参考。
一、中国劳动者总量 国家统计局定期发布一个数据“社会从业人员”,这个数据可以基本认为是中国劳动者总量。国家统计局在其官网上曾指出,“从业人员”和“就业人员”在统计上没有区别,都是指取得工资或劳动报酬的人员,城镇就业人口包括“雇员”“雇主”“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和“依赖性合同工”这五类。所以“社会从业人员”不仅包括所有农林牧渔从业者、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也包括了各类党政机关的领导、公共部门、事业单位与企业的管理者在内,也包括雇主、自雇者,是一个广义的劳动者概念。国家统计局同时还定期发布一个指标“经济活动人口”,并曾解释“经济活动人口为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参加或者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也就是说,经济活动人员=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本文主要考虑实际在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所以用“社会从业人员”来作为中国劳动者的指标。 如图1所示,中国劳动者数量从1952年的2.0729亿稳步上升,除了1959-1960年因为“三年特殊时期”而有所下降,其他年份一直保持较快增长。1990年有一个突增,应该是“四普”带来的数据调整。2014年中国劳动者总量达到顶峰的7.6349亿人,相当于1952年的3.68倍和1978年的1.9倍。但自2014年之后中国劳动者总量开始出现持续下降,2021年中国劳动者总量为7.4652亿人,比顶峰的2014年少了近1700万人,减少幅度为2.22%,每年减少240多万人。
图1:中国劳动者的总量和占人口比(1952-202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社会从业人员占各类人口比为作者结合人口数据自算。
从劳动者占人口数量的比例来看,1952年为36.06%,之后除了1959和1961-1962年、1971-1972出现有下降,其他都是上升,1990年也是基于“四普”而有一个突增达到了56.83%,之后基本稳定在56-57%,但从2013年跌破56%之后,就一直持续下降,2021年就只有52.85%。也就是中国越来越接近,一半的人在供养另外一部分人。 按照中国国家统计局的官方定义,“劳动人口是指15岁及以上陆上非住院人口,并符合就业人口或失业人口定义的人士”,“劳动人口参与率是指劳动人口占所有15岁及以上陆上非住院人口的比例”,“就业人口包括在统计前7天内有做工赚取薪酬或利润或有一份正式工作的15岁及以上人士。无酬家庭从业员及在统计前7天内正休假的就业人士亦包括在内。”也就是说,劳动人口基本上是以15岁及以上人口为分母,劳动参与率也是基本参照15岁及以上人口来计算。这个定义和统计口径与国际主流标准一致。 从图1来看,中国社会从业人员占15岁以上人口比例(不完全等同于“劳动参与率”但十分接近),从有数据可得的1990年开始,就开始一路下降,从1990年的78.32%,2009年首次跌破70%,2018年跌破65%,2020年为64.80%。 但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劳动参与率还是很高的(参见表1)。2017年中国官方统计的劳动参与率为68.9%,虽然较2000年中国自己的77.2%下降了8个百分点,但比2017同期世界平均水平61.9%仍高出7个百分点。2017年世界上高收入国家的劳动参与率平均为60.3%,欧元区就只有56.5%,中低收入国家平均只有61.3%,中低收入国家平均为62.3%,只有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72.4%,才显著高于中国。这从一个角度说明,中国人还是非常勤劳。 如果计算劳动时间,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1》,中国城镇就业人员2020年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小时,而且近年来保持逐年上升的态势,比2015年的45.5小时增加了1.5小时。而OECD统计局网站显示,OECD国家的劳动者2020年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37小时,中国比之每周足足多了10个小时,或多出27%。
表1:国际与中国劳动参与率(2000和2017年)
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年鉴2018》
同时,国际上一般认为,只有15-64岁人口是劳动适龄人口,65岁及以上人口很多时候不计入劳动力池。由于国家统计局只从1990年开始发布这个数据,我们也只能从这年开始进行分析。1990年中国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为7.6306亿人,2000年为8.8910亿人,2010年为9.9938亿人,20年内增长了30.97%。这段时间可以说是中国劳动力“人口红利”的高峰期。 虽然中国人口直到2021年还没有出现负增长,但很多人可能没有注意到,中国15-64岁的劳动适龄人口在2013年达到顶峰的10.1041亿之后就开始持续下降,2020年为9.6776亿人(根据“七普”数据),7年内减少了4265万人,下降幅度为4.22%。可以说,2013年是标志着中国劳动力“人口红利”开始逐步减少的一年。 如果按照劳动者占15-64岁人口的比例来看,1990年这个指标为84.85%,整个1990年代前半期基本在84-85%。这个劳动动员率还是非常高的,抛去这个年龄段里中国有数千万的在校学生、还有数千万因残疾和生病等原因无工作能力人士之后,相当于中国劳动适龄人口有90%以上在工作。但劳动者占15-64岁人口的比例,自从1995就跌破84%,2000年为81.08%,2005年首次跌破80%,2011年之后一直保持在75%左右,2020年“七普”数据校正后,略回升到77.56%。 1990年后半期以来中国劳动适龄人口劳动参与率的持续下降,主要原因是这个阶段中国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快速扩张。2000年中国15岁以上的在校学生数约为3071万人,到2010年这个数字就增长到7000余万人,10年间增加了近4000万人,其中高中阶段在校生增加了2100余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生增加了1800余万人。2020年中国高中和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进一步增加到7700多万人,较2010年又增加了约700万人,其中高中阶段在校生减少了520万人,但高等教育在校生又增加了1200万人。2000-2020年中国高中和高等教育在校生累计增加了约4700万人,相当于2020年中国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的4.86%。而2020年相对2000年的劳动者占15-64岁适龄人口比的差值也就3.52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如果2000之后没有高中和高等教育的大规模扩张,当前中国劳动者占劳动适龄人口比会比2000年水平还略高。但高中和高度教育的大规模扩张显然是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强的后劲。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中国全员劳动生产率是14.64万元,是2013年的6.62万元的2.21倍。 从可见的趋势来看,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加快,未来中国劳动者数量只会越来越少。回头来看,2014年的7.6349亿人是中国劳动者总量的历史顶峰,可见的未来都不会再回到这个数字,而只会越来越远离。2014年,可以说标志着中国劳动者总量意义上的拐点。
二、中国劳动者的城乡分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中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在1952年时候,中国劳动者中88%是在农村,不到12%是在城镇。 到1978年,中国劳动者还有76%是在农村,城镇劳动者还不到24%。改革开放后,中国城镇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大量农民进城,但到2000年,中国农村劳动者仍然占到了68%,城镇劳动者占比仅为32%,劳动者的农村占比下降缓慢。进入新世纪后,借助进入WTO带来的春风,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都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者转移到城镇,2010年中国农村劳动者占比下降到54%,城镇劳动者占比上升到46%。2013年,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农村劳动者占比下降到50%以下,而城镇劳动者占比超过了50%。2021年,中国城镇劳动者占比达到了62.65%,而农村劳动者占比为37.35%,越来越趋向“三分之二劳动者在城里、三分之一劳动者在农村”的格局。 与中国人口的城镇化率进行对比。中国的人口城镇化率在1952年为10.64%,1978年为17.92%,2000年也才增加到36.22%,基本与劳动者的城镇化率同步。但同样是在新世纪进入WTO后,中国城镇化率出现飙升,2010年就达到了49.95%,2011年首次突破50%,这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第一次城镇人口超过了农村人口。此后中国城镇化率保持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的速度继续增长,2021年为64.72%。总体来看,中国人口的城镇化率始终要高于劳动者的城镇化率2-3个百分点,这直接说明农村人口的劳动参与率高于城镇人口的劳动参与率。 基于“七普”数据,可以推算得出,2020年中国城镇劳动者占城镇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的比重为72%,而同年农村的同一指标达到了90%!可见中国农村居民基本上都在勤劳工作。
图2:中国劳动者的城乡分布(1952-202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比例为作者基于相关数据自算。
三、中国劳动者的产业分布 中国虽然从宪法上规定了中国的政体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但在1952年时候,中国劳动者中只有7.39%是在第二产业(第二产业的标准定义参见注2),加上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也只有16.46%,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从业人员占到了83.54%。在大跃进的影响下,中国劳动者中的第二产业比重在1958年一度跃升到26.60%,第三产业也达到15.17%,第一产业比重跌破60%,为58.23%。但好景不长,“三年特殊时期”让中国工业就业遭受很大打击。第二产业的就业量从1958年的7076万人快速滑落到1963年的2038万人,占劳动者比重也一路下跌到7.65%,这是建国后除了1952年之后的历史最低水平。中国劳动者的第二产业占比在1960年代非常缓慢地恢复,直到1970年才又重新超过了10%,此后在1970年代有小幅增长。但到1978年,中国劳动者的第二产业占比仍只有17.30%,第三产业占比为12.18%,还有高达70.53%是第一产业人员。 1990年中国劳动者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第一产业占比分别为21.40%、18.50%和60.10%,第一产业从业者仍然占据绝对优势。到2000年,中国劳动者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第一产业的分布分别是22.50%、27.50%和50.00%。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农民在劳动者中的占比低于一半。 从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到2000年这段时间,中国劳动者从4.0152亿人增加到7.2085亿人,净增加了3.1933亿人,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者增加了7725万人、9274万人和14933万人,可见第三产业的劳动者增加量最多,第二产业次之,但第一产业就业者也仍然保持较多增长,三个产业的劳动者涨幅依次为27%、134%和305%。可以看到,这期间中国农村劳动者的转移更多是从农业转移到服务业,转移到第二产业相对少一些。从劳动者的第二产业占比在1978-2000年期间累计只增加了5.2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占比却增加了15.32个百分点就能看出。 进入新世纪,因为进入WTO所带来的工业化高潮,中国劳动者的第二产业占比稳步增加,同时带动服务业就业同步增加。2010年中国劳动者的二产、三产和一产占比分别为28.70%、34.60%和36.70%,二产和三产的占比较2000年分别增加了6.2个百分点、7.2个百分点,一产占比下降了13.3个百分点。2000-2010年期间,中国二产和三产增加的就业量分别是5623万人和6509万人,一产就业量减少了8112万人。进入WTO带来的工业化高潮,不仅消化了8100多万的农业转移劳动力,还净增加了4020万的全社会就业量。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新中国建国后也出现过一些年份有农民绝对数量的下降,但并不持续,是从2003年才开始出现了农民绝对数量的持续减少,一直到今天(参见图3)。 2020年中国劳动者的二产、三产和一产占比分别为28.70%、47.70%和23.60%,二产占比较2010年没有发生变化,三产占比增加了13.1个百分点,一产占比又下降了13.1个百分点,即劳动者中的农民占比已经连四分之一都不到了。2010-2020年期间,中国二产就业者减少了299万人,三产就业者增加了9474万人,一产就业者再减少了1.0216亿人。这十年间,不仅中国农民又净减少了1亿多人,中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也在2012年达到顶峰的2.3241亿人之后开始缓慢滑落,到2020年下跌到2.1543亿人,较2012年净减少了近1700万人。从二产吸收的就业者数量和占比两方面情况来看,中国已经开始整体进入后工业化时代。 然而,相比GDP的非农业化速度,中国劳动者的非农化速度要缓慢很多。中国GDP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之和占比(非农化占比),早在1953年就超过了50%,到1993年超过80%,到2009年超过90%,2021年为92.74%。这也是国内外学界一直说“中国的城镇化长期严重滞后于中国的工业化”的主要依据。 中国劳动者的非农化占比长期大幅低于中国经济的非农化,一般认为主要是中国经济的资本密集型行业比重较大,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较小,同时城市经济对农村劳动力有诸如落户限制、体制内就业单位非本地户籍不得招录等诸多制度性阻碍和排斥,对农村劳动力吸纳不足。 图3:中国社会从业人员的产业分布(1952-2000)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比例为作者基于相关数据自算。 四、中国劳动者的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分布 由于农村就业的特殊性,考察非正规就业一般限于城镇从业人员。 中国官方统计中至今并没有明确的正规部门与非正规部门或正规经济与非正规经济的划分,也同样没有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的界定。 明晰界定正规部门/非正规部门、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情。中国学界对这些概念的划分存在不少争议,还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共识。但一般认为,如果着眼于关注劳动者权益,应该更多关注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因为正规部门中也有大量非正规就业如临时工、季节工、劳务派遣用工,非正规部门(如一些学者认为私营单位都属于非正规部门)中也可能存在正规就业。 根据《劳动法》(2018年版)的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同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这也就是说,《劳动法》保护的是与各类“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者,如果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依照公务员法、聘用关系或劳务关系,则不在《劳动法》保护范畴。详情参见注3。 黄宗智(2017)认为,中国2007年版《劳动合同法》创建的“劳务派遣”制度,将“劳务派遣工”定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使得非正规用工合法化。劳务派遣工只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与用工单位之间则只存在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在2012年12月做了修订,第六十三条明确要求“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大量劳务派遣人员仍然存在劳动权益难以有效受保障的处境。 国内学者考察城镇非正规就业,一般主要从劳动关系加社保的复合维度来界定,普遍认为个体工商户(非正规部门的雇主)或自营劳动者的本人及家庭帮工明确属于非正规就业,而劳动者在受雇佣情形下是否属于非正规就业,则取决于雇主是否与其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关社保。简单通过看是否有劳动合同来认定是正规就业还是非正规就业是不充分的。 如薛进军、高文书(2012)界定非正规就业包括:家庭帮工、自营劳动者、非正规部门中的雇主和正规部门从事非正规工作的雇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却没有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他们以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中的就业身份和单位类型信息为基准,结合劳动者是否有劳动合同和社保的信息,计算出2005年中国城镇非农就业者中从事非正规就业的比例为58. 85%,推算当年中国城镇非正规就业人数应为1.63亿,同时城镇迁移劳动力从事非正规就业的比例(70.90%)远高于城镇本地劳动力(52.78%),东部地区城镇劳动者中非正规就业者(60.93%)高于中部地区(56.73%)和西部地区(54.66%)。 由于参加社保是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前提,劳动者参加了社保也就被纳入了政府监管范畴,考察有多少劳动者参加社保是最为简捷的测度城镇劳动者中正规化程度的途径。但在这个之前,有必要了解一下中国城镇就业在非私营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分布情况,因为一般认为非私营单位就业的正规性较好。 非私营部门与私营部门规模 中国国家统计局定期发布“城镇单位就业人员”这一指标,并曾解释:“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而后国家统计局明确了这个指标中的城镇单位仅为城镇非私营单位,不包含私营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即这里的城镇单位都属于正规部门。同时还可见,这个指标中的就业人员既包括在岗职工,也包括非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后者可以基本认为属于非正规就业范畴,而在岗职工都属于正规就业。 2020年中国城镇社会从业人员为4.6271亿人,同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为1.7039亿人,相当于当年城镇私营单位和个体就业人员合计为2.9232亿人,两者占比分别为36.82%和63.18%。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1》,2020年中国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在岗职工为1.5887亿人,其他就业人员为1152万人,这一部分人员基本可以视为非正规就业者。 社保参保规模 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加对象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随用人单位强制参加。 根据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改革,参保此类养老保险的人员有以下三类:1、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3、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可以说,从2015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走上了并轨道路,在很多统计上开始合并两类保险的参保人数。 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562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2859万人,离退休人员12762万人)。该公报同时显示,当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企业制度参保人数为39908万人。 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1》披露,2020年全国企业及其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908万人(其中在岗职工29124万人),同时也看到202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713万人(其中在岗职工3735万人)。 所以可以认定,2020年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合计为32859万人(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为71.01%),其中29124万人参保企业制度的基本养老保险(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为62.94%),3735万人参保机关事业制度的基本养老保险(占比为8.07%)。2020年中国城镇从业人员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3412万人,占比为28.99%,这部分可以基本认定为中国城镇非正规就业的规模。 图4展示了1999-2000年中国城镇从业人员中参加各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可以看到非参保占比逐年下降,从1999年的57.66%、2005年的53.78%(与薛进军、高文书(2012)的估测十分接近)、2010年的44.06%下降到2020年的28.99%,21年内下降一半多。这显示了,随着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成熟和政府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提高,中国城镇劳动者的正规化程度正在稳步增加。 图4:中国城镇从业人员各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1999-2000)
数据来源:《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21》;比例为作者基于相关数据自算。 当然,仅以是否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来作为是否为正规就业的标准,也会存在一定偏差。现实生活中,不仅有大量私营企业和劳务派遣单位只给雇员上最低的社保,即使在很多所谓正规单位,劳动者在劳动报酬的平等性与按时发放、其他“四险一金”的保障、合理休息休假、工作场所的卫生性安全性、劳动争议受理、劳动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劳动权益保护也都难以说满意或合乎法律要求。对中国城镇就业中非正规比重更严格的测度,还需要未来更深入细致的研究。 另外,如果把全部农村从业人员都当作严格意义上的非正规就业,或说只有受到劳动相关法律保护的生产关系才能叫正规就业,那么中国劳动者的非正规就业比例在1999年为87%、2010年为75%,2020年为56.23%。
五、要点发现总结 2014年中国劳动者总量达到顶峰的7.6349亿人,自2014年之后中国劳动者总量开始出现持续下降,2021年中国劳动者总量为7.4652亿人,比顶峰的2014年少了近1700万人,每年减少240多万人。从可见的趋势来看,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加快,未来中国劳动者数量只会越来越少,中国劳动力在绝对数意义上的“人口红利”越来越远去。 中国劳动者占15岁以上人口比例在1990年为78%,2020年为65%,下降幅度很大。但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劳动参与率还是很高的。2017年中国官方统计的劳动参与率为69%,比同期世界平均水平62%高出7个百分点。在各收入组国家中,只有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72%,才显著高于中国。 中国城镇就业人员2020年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小时,而且近年来保持逐年上升的态势,比2015年的45.5小时增加了1.5小时。OECD国家劳动者2020年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37小时,中国比之每周足足多了10个小时,或多出27%。 中国劳动者占15-64岁人口的比例,1990年为85%,2005年首次跌破80%,2020年77.56%。1990年后半期以来中国劳动适龄人口劳动参与率的持续下降,主要原因是这个阶段中国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快速扩张。 2021年,中国城镇劳动者占比达到了63%,而农村劳动者占比为37%。中国城镇劳动者占城镇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的比重为72%,而农村的同一指标达到了90%! 2020年中国劳动者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第一产业占比分别为29%、48%和24%,即劳动者中的农民占比已不到四分之一,同时二产占比开始出现下降趋势。2010-2020年期间,中国二产就业者减少了299万人,三产就业者增加了9474万人,一产就业者减少了1亿多人。中国第二产业劳动者从2012年达到顶峰的23241万人之后开始缓慢滑落,到2020年下跌到21543万人,较2012年净减少了近1700万人,每年减少213万人。中国已经整体进入后工业时代。 以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正规化就业的标准,中国城镇劳动者中的非正规比重从1999年的57.66%、2005年的53.78%、2010年的44.06%下降到2020年的28.99%。中国城镇劳动者的正规化程度正在稳步增加。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本文建议引用格式: 陈杰(2022).中国劳动者的数量与结构分布[R].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工作报告
注释: 注1:2000-2020年中国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发展概况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中国高中阶段教育在读规模为4163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数为2494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为1663万人,成人高中在读生5万人),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为4183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3285万人,在学研究生314万人;成人本专科在读777万人,网络本专科在读846万人)。可知2020年中国15岁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数约7757万人。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中国高中阶段在读4677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数为2427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为2239万人,其中包含普通中专在校生为878万人,成人高中在读生11.5万人),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为3105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232万人,在学研究生154万人;成人本专科在读生536万人)。可知2010年中国15岁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数约7052万人。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0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0年中国高中阶段教育在读生2518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数为1201万人,职业高中在校生数415万人,普通中专在校生数为490万人,技工学校140万人,成人高中33万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学总规模为909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556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在读生354万人),在学研究生30万人。可知2000年中国15岁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数约为3071万人。
注2: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定义,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参见: 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201301/t20130114_8675.html 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
注3:原劳动部1995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适用范围的第二条规定,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关于适用范围的第四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参见: http://www.mohrss.gov.cn/fgs/202103/t20210312_411025.html
参考文献: 1. 黄宗智, 重新认识中国劳动人民——劳动法规的历史演变与当前的非正规经济. 开放时代, 2013(05): 第56-73页. 2. 黄宗智, 中国的非正规经济. 文化纵横, 2021(06): 第64-74页. 3. 黄宗智, 中国的非正规经济再思考:一个来自社会经济史与法律史视角的导论. 开放时代, 2017(02): 第153-163+8页. 4. 薛进军与高文书, 中国城镇非正规就业:规模、特征和收入差距.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2(06): 第59-69页. 5. 中国国家统计局关于从业人员和就业人口的定义(2022-02-21): http://www.stats.gov.cn/tjzs/cjwtjd/201308/t20130829_74322.html 6. 中国国家统计局关于经济活动人口的定义(2018-11-13): http://www.stats.gov.cn/tjfw/tjzx/tjzxbd/201811/t20181113_1633200.html 7. 中国国家统计局关于劳动人口和劳动参与率的定义(2008-08-28):http://www.stats.gov.cn/ztjc/ztsj/sjzsj/sjz2006/200802/t20080228_61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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