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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住房与房地产内容对比
发布日期:2022-03-06

2018—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住房与房地产内容对比

陈杰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对2018-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住房与房地产的相关表述进行了对比,并区分哪些是对上一年度或上一阶段总结时候提到,哪些是对当年或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的布置要求,有以下几点主要发现:

1. 2018年以来,除了2019年,都有强调对住房的“房住不炒”定位。“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提法是2016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呼应的提法是“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写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此后国务院政府报告中沿用这个提法,除了2019年。

2. 对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发展模式持续探索,正在酝酿新的大变革。关于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发展模式的提法,虽然总体保持稳定,但每年都有一些微调,但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一下子有了不少新提法,突出的是“探索新的发展模式”、“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这些都是2021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来的,预示未来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发展模式会有较大变革。

3. 住房政策更加以需求为导向,强调住房需求需要具有合理性。在这5年的国务院政府报告中,住房政策的关注点从“解决住房问题”、“支持居住自住购房需求”走向“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4. 租赁住房的重要性重新凸显。“租购并举”的提法只在2018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过,2019-2021年都没有出现,但2022年再次出现。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都提了“发展长租房市场”。

5. 住房保障体系正在发生大的变局。2018年国务院政府报告强调“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也提到“发展共有产权房”,2019年和2020年都没有提到这两个保障房品种,2021年再次出现,但2022年又没有专门提到保障房品种,取之代替的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凸显。还值得注意的是,棚户区改造在2020年之后都不再作为工作任务进行布置,说明这个大型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其历史使命。

6. 其他方面简评:房产税已经连续三年没有提到;2018-2020年土地制度方面的改革有持续推进,但近两年相对保持稳定;新型城镇化越来越强调“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城市更新是近两年才出现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但与老旧小区改造等结合在一起看,显示存量开发越来越成为发展新动能和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需求的新入手点;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和作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一部分,社区适老化改造和社区养老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对安居宜居的要求,不仅在城市,也扩展到农村,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需求。




作者:陈杰(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教授,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出品: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

时间:20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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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住房与房地产内容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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